2021年2月22日 星期一

相列雷達

        前一週談枯燥的《點防禦》,有網友來函肯定,表示內容淺顯易懂,並順道追問長年藏在他心底的疑問:相列雷達這麼貴,它到底有何特色?

我在海軍的專長是戰鬥系統。戰鬥系統包羅萬象,裡面最複雜的是雷達;雷達又以相列雷達最先進,先進到現今仍有長足的進步空間。

今天我試著用最少的文字,簡要介紹複雜的相列雷達。

 

雷達是戰鬥系統的「眼」,功能在搜索目標。

搜索有兩個目的,一是預警,警告「狼來了」;二為火控,提供「目標精確位置」予武器攻擊。

先談預警。

對於固定大小空域,預警雷達「波束」越寬,搜索過程所需發射的「波數」就越少,也代表搜索所需的時間就越短(請參考圖一) 

圖一:預警雷達搜索空域示意圖。

為了減少搜索時間,預警雷達的波束既寬且廣,天線類同矩形,發射的也是矩形波(圖二)

圖二:預警雷達波束。

雷達發射後若收到「回跡」,代表這個空域存在目標。可是,波束的範圍很大,目標到底在裡面的哪一個「點」呢?

為了找到目標的「精確位置」,追蹤雷達應運而生。

追蹤雷達使用圓形天線,射出如雷射般的波束,如此才能找到目標精確位置,進而建立追蹤、鎖定,再交給武器攻擊。

圖三:追蹤雷達的波束猶如雷射。

以上就是早期戰鬥系統的工作原理,它存在兩大缺點:

1.     攻擊1個目標,必須「占用」1台追蹤雷達:這使得系統「接戰目標」的「上限」,受限於追蹤雷達的數目。

2.     從獲得預警到鎖定目標,必須耗費冗長的時間:

(1)    預警雷達機械旋轉,每轉一圈耗費數秒至十數秒。

(2)    追蹤雷達接受系統指令,機械旋轉到目標概略方位,接著在寬廣的波束中,依設定模式尋找目標,再進而建立追蹤與鎖定。

這兩個缺點都是現代化戰爭的致命傷。

第一個缺點無法面對飽和攻擊。

第二個缺點是系統的反應時間太長,難以面對千鈞一髮的戰爭形態。

如何解決這兩大致命傷?

首先,「盡量縮小」追蹤雷達的體積,使得艦上得以安裝更多數量的追蹤雷達。

其次,設法讓「預警」與「追蹤」合一,也就是得到預警信號的同時,幾乎可以立即進行追蹤。

第三,去除天線耗時費力的機械旋轉。針對此,最直覺的想法是安裝數千台追蹤雷達,每1台分別對準1個固定的方位與仰角,進而在集體配合下,無需轉動天線,也能夠含蓋整個搜索空域。

這構想有點像雷射燈光秀。 

相片一:試著把每1道雷射光,看成1部追蹤雷達的波束。

構想雖然誇張,然而這就是相列雷達原始設計概念。它將1台追蹤雷達濃縮成1個「饋送角(feedhorn)」;而1面相列雷達,往往由數百乃至數千個饋送角組成。 

圖四:相列雷達示意圖。

饋送角整整齊齊地排列,猶如數學矩陣(array),因而取名相列雷達(phased array radar)。而為了含蓋整個空域,艦用相列雷達通常擁有4面,每個面各含蓋90゜空域。

饋送角如此之多,工作原理非常複雜,但簡單看如下: 

圖五、艦用相列雷達發波示意圖。

早期神盾系統使用的相列雷達,擁有近五千個饋送角,掃描360゜空域只需要2秒。掃描過程中,任一饋送角獲得回跡,系統會在幾「微秒」之內發射幾個波束,「幾乎同時」建立追蹤。由於沒有機械轉動,相列雷達的故障率極低,且縱然某部分饋送角發生故障,也不會影響雷達整體工作能力。

相列雷達的出現成就了神盾系統,它縮短了系統的反應時間,同時大幅提高追蹤與攻擊目標的數目。

說它是「神盾」,實不為過!

2021年2月15日 星期一

點防禦

      上週寫《再談航母殺手》,某網友詢問什麼是「點防禦」,以及為什麼區域防空飛彈對雄三束手無策?

這類問題有點枯燥,若沒興趣,本週可跳過不看。

 

如果你是航行值更官,戰情室報告「雷達出現飛彈回跡」,請問如何在短瞬間判斷這枚飛彈攻擊的是貴艦,或其他友艦? 

兩個參考指標:

一、     回跡的「真方位」(以下簡稱「方位」):若保持不變,表示它直奔貴艦而來!「直奔而來」是最重要的警訊,然而也有可能如下圖所示:飛彈攻擊的是和貴艦處於同一「方位線」的友艦。 

二、     回跡的「仰角」:如果攻擊的目標是距離飛彈較遠的友艦,仰角應徐徐增加,反之仰角應徐徐減小;若仰角保持不變,代表貴艦大難臨頭!

就是以上兩個指標。

方位變化在數秒之內可以得到結果;至於仰角變化,飛彈距離越遠需要的研判時間越長。

談到「仰角不變」,反應快的網友可能會質疑:某些飛彈在終端攻擊時會「拉高再俯衝(pop-up)」。 

話雖沒錯,但這型飛彈只存在「次音速」。對於雄三,一是速度太快,無法在短距離內拉高再俯衝;二是艦艇反應時間不足,雄三沒有「終端迴避」的必要。

講到這你應明白,研判本艦是否為飛彈攻擊的目標,主要看方位變化,其次看仰角變化。試想你站在艦橋,目睹一枚飛彈來襲――方位不向左移、不向右移,仰角不增也不減,對你而言這是什麼?

不就是一個直直對著你射過來的一個「點(point)」?

這就是「點防禦(point-defence)」命名的由來。

點防禦代表「自我防衛」,或是更正確地說它只能「自保」。

為什麼它只能自保,無法攔截攻擊友艦的飛彈?

這和點防禦武器的設計息息相關。

點防禦是千鈞一髮的戰鬥,所幸飛彈「直對本艦」而來,而且距離「不會太遠」,因而防禦重點在:對著那個「不會變動的『點』」攻擊!

不必計算目標運動「前置量」,就是簡簡單單地朝著那個「點」攻擊。

好比方陣砲,1秒發射約百發子彈,1習會約3秒,轉瞬間就對著那個「點」射出近三百發子彈。

倘若目標是攻擊友艦的「橫越」目標,系統要精確地測量目標的「距離、方位、仰角、航向、航速」,從而解算目標運動「前置量」,再對著目標「前置位置」攻擊。

對於千鈞一髮的點防禦,根本沒有足夠的「解算」時間。

至於點防禦飛彈,例如海欉或公羊飛彈,必須在短瞬間離架、射向那個「點」,接著在「紅外線尋標」導引下,直對著來襲飛彈的「熱源」撞過去。

點防禦是「近距離」作戰,所以飛彈「推送藥」的作用時間不長。例如早期海欉飛彈只有34秒,至於現代化公羊飛彈,相信也不會超過78秒。同樣的,點防禦飛彈不必,也沒有時間計算目標運動「前置量」,它就是單純地撞向「熱源」。

一旦飛彈推送藥耗盡,接著只能靠「慣性運動」前進,這時如果轉向,速度必然下降。

轉向越大,速度下降越快。

想要增加推送藥的作用時間,彈體勢必增大,行動就會遲緩,最終可能連千鈞一髮的「自保」都難以達成。

這就是點防禦武器僅能自保,沒辦法保護友艦的原因。

若想保護友艦,首須具備追擊「左/右、上/下」移動目標的能力。

「左/右、上/下」移動是二度空間,可形成一個「面」(area),不是「點」,這就是區域防禦(area-defence)命名的由來。

區域防空飛彈,好比標準1型或2型,彈體太大、太重,反應太慢,更麻煩的是飛彈離架、加速、爬升,等獲得足夠動能再下降到掠海高度,這需要多少時間!

請仔細看下圖,想一想飛彈「內射界」! 

什麼是內射界?

這距離之內是飛彈無法攻擊的「死角」。

再請想一想:區域防空飛彈在「內射界」飛行期間,來襲飛彈持續往目標接近,這一來一去的距離有多長!

再假如,區域防空飛彈因追擊橫越目標而轉向、減速,它還剩多高的機率摧毀「超音速飛彈」?

這就是為什麼如果雄三朝航母攻擊,神盾系統也對它莫可奈何,航母只能仰賴自身點防禦火力保命!

 

最後以兩張簡圖,扼要說明「點防禦飛彈」與「區域防空飛彈」的差別:

 

點防禦飛彈推送藥作用時間短,透過紅外線導引追擊目標「熱源」,它不必也來不及計算目標運動「前置量」。 

區域防空飛彈推送藥作用時間長,發射前必須計算目標運動「前置量」,發射後朝目標「前置位置」直線飛行,最後以「照明雷達『反射波』」進行終端歸向。

2021年2月12日 星期五

再談航母殺手

       兩週前寫《航母殺手》引來不少批評,本不想回應,因為這個社會是「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」;然而批評看多了心底也不太痛快,所以今天想花點時間解釋幾句。

首先,《航母殺手》從軍事科技的角度探討「矛」與「盾」之爭,本質是學術文章,和政治全然無關,什麼台灣價值、兩岸未來戰爭模式等等,皆非本文討論的範圍。

實在要追問兩岸未來的走向為何?

我武斷的回答是:「和統」無望,「武統」太慘,以經濟「迫統」是最可能的結果。

 

現在言歸正傳。

《航母殺手》整篇文章只有三個重點:

一、雄三飛彈是「超音速」「掠海」飛彈

1. 「超音速」加上「掠海」的能力,現今艦用戰鬥系統,即使號稱全球第一的神盾也束手無策;或是更正確地說:所有「區域防空飛彈」都束手無策,唯一有成功可能的是方陣砲、公羊飛彈這類「點防禦」防空火力。

2. 點防禦主要功能在「自衛」,對於「攻擊他艦」的「橫越目標」,方陣砲不會攻擊,公羊飛彈也會因「持續轉向」追擊橫越目標所造成的「速度損失」,讓成功率大幅下降。

3. 超音速飛彈的破壞力遠大於次音速。

二、擁有16座「反艦飛彈」發射槽

每座發射槽可安裝1枚雄二/雄三反艦飛彈,或4枚海劍二防空飛彈。

三、匿縱設計,吃水僅2.1公尺

1. 塔江艦在雷達幕上的回跡,可能比中型漁船還要小。

2. 由於吃水淺,水深3公尺以上的漁港(全台擁有23個)皆可靠泊。

綜合以上特性,塔江艦「比較容易」隱蔽其踪跡,並出奇不意向航母發射大量反艦飛彈。再假如發射的是雄三,航母戰鬥群所有「區域防空火力」都將無效,而點防禦又僅能「自衛」。

切記,講到目前的小結是以下這句話:

一旦雄三朝航母攻擊,航母只能仰賴自身點防禦火力反制!

這世界沒有絕對,我們討論的是「相對」。

如果不含彈藥,成功級艦一艘造價是塔江級艦的5倍。

5艘塔江級艦擁有80座飛彈發射槽,戰時分散潛伏在漁港,接受戰管系統指揮,悄悄出港,保持無線電靜止,貼著近岸航行,並在夜色中離岸向航母接近……。

航母打擊群要如何識別塔江艦?

最快、最可能的手段是「空中目視」。然而目視距離極其有限,而塔江艦又擁有射程達16公里的海劍二防空飛彈。

設身處地為航母想一想:如何識別目標?如何反制雄三?再假如你清楚「增程雄三飛彈」的射程超過300公里,塔江級艦沒有資格稱航母殺手?

倘若覺得塔江級艦沒有資格,全球哪一型艦「更」有資格?

神盾艦?

如此龐大艦身,如何悄無聲息接近航母?

核子攻擊潛艦?

一艘造價多少?能發射多少枚魚雷?又可能造成多大破壞?

 

最後補充一個話題:

航母發展近百年,相關技術已達瓶頸。

超音速反艦飛彈方興未艾,短期內速度可輕易突破四、五馬赫,射程也必將超越五、六百公里。

如果發生三次大戰,可能海軍會意外地發現:在飛彈快艇狼群式包圍、超音速飛彈飽和攻擊之下,整個航母戰鬥群是如此脆弱!

二次大戰,終結了海軍對「砲艦」的迷思。

假如有三次大戰,會不會終結海軍對「航母」的迷思?


2021年2月1日 星期一

航母殺手

       日前塔江艦下水,航母殺手之名再度受到媒體熱議;然也有報導表示:航母殺手純屬吹噓!

到底是吹噓或事實,請看本文分析。

首先撇開塔江艦,雄三飛彈是航母殺手,理由有二:

一、雄三是超音速掠海飛彈

雄三終端攻擊速度可達3馬赫,掠海高度低於5公尺。再假設航母雷達高度為50公尺,它所擁有的「反雄三作戰」反應時間約為40秒。

40秒是完全理想,單純依據學理計算所得。

現實世界「完全理想」的狀況幾乎不存在。

天候、海象、浪湧、海面輔射,艦體搖擺與縱傾,雷達性能、旋轉位向,戰情室裝備待機狀況、值更人員警覺……,扣除所有「不理想」狀況所耽誤的時間,艦上若還能保有20秒已屬難能可貴!

這難能可貴的緊張時刻,不能有裝備故障,不能有人員操作錯誤,戰鬥系統還要能識別出目標是「來襲飛彈」,接著啟動「追蹤」程序,鎖定目標,計算「發射方程式」,指定「反制武器」,武器發射架備便,武器備便,按下發射鍵,武器點火、離架、爬升、加速建立彈道、追踪單元尋獲目標,終端導引迎向目標。

縱然上述過程部分已自動化,但自動化也要時間。再加上反制武器迎擊超音速飛彈,兩者都是三、四馬赫,其難度猶如子彈打子彈。

二、速度越快,殺傷力越大

一顆子彈擺在掌心,充其量就是一塊鐵。但假如被擊發,子彈從槍口竄出來呢? 

這例子告訴我們:「速度」是殺傷力的關鍵!

如今戰爭已進入飛彈作戰。特別是海戰,勝敗幾乎取決於飛彈性能。至於飛彈殺傷力的關鍵,首在爆裂物的速度,其值是「飛彈飛行速度」加上「火藥爆炸所產生的初速」。

假設火藥爆炸所產生的初速是2.5馬赫。

雄二是次音速飛彈,飛行速度0.85馬赫,所以爆裂物速度為:0.852.53.3馬赫。至於雄三,飛行速度高達3馬赫,因而爆裂物速度為:32.55.5馬赫。

3.3馬赫到5.5馬赫,看似增加不多,然而傷殺力是隨著速度的幾何級數,而非數學級數增加。

軍艦遭到雄二飛彈攻擊,彈頭可能穿透12層艙壁,爆裂物再穿透23層。若是換成雄三,彈頭便可能穿透34層,爆裂物再穿透34層。

「深層破壞」是航母的致命傷,因為只要擊中一個燃油櫃或彈藥庫,連鎖爆炸即便無法擊沉,也必將重創航母。

講到這你應明白,雄三飛彈的確是航母殺手。

至於塔江艦,七百噸船身卻擁有16個「反艦飛彈」發射槽,此數值比成功級艦四千兩百噸船身足足多了一倍,簡直就是一艘「武庫艦」。假如戰時塔江艦裝載8枚雄三、8枚雄二,一傢伙全數射向航母,能夠想像可能造成多大的破壞嗎?

想要防範飛彈飽和攻擊,最有效的方法是擊沉飛彈發射載台。

塔江艦擁有匿蹤設計,吃水極淺(2.1公尺,成功艦為8.53公尺),一般漁港便可躲藏,且透過資料鏈,能夠在「不發射電磁波」的前提下完成飛彈攻擊,敵方如何偵測這個既安靜,又躲藏在漁船堆中的「小傢伙」?

說塔江艦是航母殺手,怎麼會是「純屬吹噓」?


2021年1月20日 星期三

軍售與商售

        近來政府諸多軍購項目引起國人高度關切與批評,好比說購買六十六架F十六戰機的價格偏高,潛艦國造的數位聲納與戰鬥系統為何要走商售管道?走商售管道,讓人感覺在立案之初,似乎就想給軍火商留下活動的空間!

會有這些疑問,其實是不懂軍售與商售的差異。

美對外軍售具備以下三個特色:

一、美方成立專案辦公室:軍售是政府對政府行為,全案成敗事關政府顏面,因而美方會成立「專案辦公室」,挑選有經驗的專家協助我方進行「專案管理」。所謂專案管理就是選商、議約、開標、合約執行、整體後勤等。

二、不可分割:由於美方負責全案成敗,所以「整個案子」都必須由專案辦公室掌控。若是像潛艦國造,由於台船負責船體設計與建造,因而未來即使戰系全部由美方提供,由於美方無法負責全案成敗,因而只能走商售管道。

三、三不原則:

()不賠: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全數由我方支付,美方不會倒貼一塊錢。

()不賺:美方僅收取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,不會額外多賺一塊錢。

()不談:沒有議價空間,甚至在專案辦公室與廠商完成議價之前,我方不可與廠商接觸。不談的原則似乎鴨霸,然而依據過往經驗,美方無訛詐前例。至於某些軍售價格疑似過高,其實是「品項」差異;另外,某些軍售在立委質疑「太貴」以後,美方看似降價,真正的原因是國防部在背後刪減品項或數量。

截至目前為止,美軍售不曾討價還價,預算鐵板一塊,我方上下其手的機會幾乎沒有,因而從不曾爆發醜聞,也多能「如期、如質、如預算」完成。

商售由我方負責專案管理,如果執行單位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,又能誠實議約,由於省了美方專案辦公室的作業費,價格理應低於軍售。很不幸,歷來商售幾乎都成了軍火商爭食的大餅。例如拉法葉艦購案,死了一個尹清楓,關了七、八個校級軍官,佣金高達數百億,醜聞滿天!

商售水有多深,其中又藏了多少貓膩,外人無需細究,只要看兩大指標:

一、     預算是否合理:不管購買什麼,國際市場都有公認的合理價。如果合理價為十億元,編列的預算也在十億元左右,大致上就不會也不應出問題。但假如編列的預算大幅超過合理價,那麼超過越多,水就越深,貓膩也越複雜。

二、     競標作業是否公平:商售的競標作業操之在我,對此國防部有多如牛毛的規定。然若大部分作業遊走在灰色地帶,監督單位就要小心。至於「小心」的重中之重,首要在競標作業是否合法、透明、公平!


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

水下打撈

       海軍不同的艦艇有不同的功能。

好比水面作戰艦,聲納的功能在偵測潛艦,相對於小而又小的戰機殘骸,即使擺在眼前,也看不到。

至於水下作業赫赫有名的獵雷艦,功能在處理深度一、兩百公尺之內的水雷,一旦超過這個深度,聲納的偵測能力根本是零。

此次花蓮外海失事的F16,由於殘骸深度超過八、九百公尺,海軍所有艦艇的聲納都無法偵測。至於搜尋「信標」(beacon)發出的音頻,由於複雜的水中音響環境,即使交給專業人士判讀,錯誤率也居高不下。

例如,依據美軍統計資料顯示,二戰期間所有「反潛攻擊」的錯誤率高達八、九成,也就是水下沒有潛艦,聲納操作手卻誤判有潛艦。

反之,二戰結束後十餘年,美海軍一艘水面艦出港,由於聲納偵測到「疑似潛艦」的目標,美軍展開一場「海空反潛」大戰,然而幾天後卻發現那只是一艘二戰的沉船。這讓海軍內部展開檢討,過去十多年有上千艘軍艦通過附近,為什麼從不曾有一艘偵測到這個明顯的水下目標?

水下偵測之所以難,除了外在複雜的水文環境,更麻煩的是艦船本身是個強大音場,諸如發電機、主機、減速齒輪、大軸、俥葉、污水系統、空調系統、廚房烹調、官兵走動……,都會發出不同頻率的聲響。搜尋戰機信標發出的音頻,猶如置身交響樂團去區分觀眾席發出的「彈指聲」,那是何等之難、之專業。也因此,縱然民間專業團隊,依據過往經驗,「聽音」判讀的錯誤率也超過五成。

由於錯誤率太高,近年發展出進階驗證步驟:錄下可疑音源,透過數位頻譜分析,再經專家判讀,這才大幅降低錯誤率。

水下搜索飛機殘骸,由於裝備與經驗限制,國軍是門外漢。

不要因「門外漢」三字而覺得受辱,須知建軍的原則是「打、裝、編、訓」――首要之務在「打」――搞清楚「要打什麼樣的戰爭」。

試問:海軍可能面對「深度超過七、八百公尺,大小與戰機殘骸相當」的敵人嗎?

很久很久以後的未來或許,然而目前完全不可能。

由於不可能,所以不會有後續相對應的「裝、編、訓」,這自然而然是「門外漢」。

不認清這個事實,勉強執行的結果是什麼?

以此次搜尋F16為例。

由於隨後起飛的戰機確定墜海地點,直接通知專業團隊趕赴現場,確認信標的作業僅需幾個小時。

不幸的是,搜救中心派遣「不適合」的單位對水下進行兩天搜尋,等發現九個疑似音源,這才委託給民間專業團隊。

民間專業團隊到了現場,還須先搜尋軍方提供「錯誤率極高」的位置,這番作業大約又要耗費兩天。

兩個兩天就是四天!

如果在地勢平坦、深度小於百公尺的西部海域,影響或許不大;然而此次墜機的地點位於水深劇增的東部,水下又有急湍的洋流,耽誤寶貴的四天,會不會把殘骸帶往更深、更難作業的地點?

當然,外行有成功的時刻,專業也可能失手。然而就提高成功機率而言,失事的第一時間,水下搜尋就應交給專業團隊,水面搜索才由軍方負責。

不要說台灣,即使全球第一軍事強權美國,一旦戰機墜海,也交給專責打撈的民間公司。